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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回应高速超时费征收质疑:需进行甄别认定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5日 11: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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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5月2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5月13号,《新闻纵横》报道了河北的高先生在高速公路上被收取超时费的新闻,当时高先生因为身体不舒服,在石家庄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了一个晚上,没想到他开车出高速路的时候,本来是40块钱的高速费,却一下子要了385块钱!

  在高速路上收取超时费到底合不合理?昨天,在交通运输部例行的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何建中特别对这个事情进行了回应。

  何建中:对"超时车"的处理,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当中没有具体规定。《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三十三条规定了,收费公路的经营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绝缴纳有权拒绝其通行,并且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但是对于所谓超时车是否属于"逃交、少交"的车辆,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甄别认定。

  而发布会上,记者关心还有一个热点,就是节假日免交通行费的问题。其实,之前在河北、吉林等省里已经开始试行在春节期间分时段免费通行的措施。这样的措施肯定受到欢迎,大家也自然希望能扩大范围。交通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回应,实施方案正在征求意见,争取尽快出台:

  何建中:五部委办在对在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当中,结合各地的一些实践情况,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研究,目前应该说已经起草了实施方案,正在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要进一步完善方案后按照程序报批,争取早日能够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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