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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标战再起波澜 广药红罐销售计划或受影响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8日 16: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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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老吉”商标归属之争再起波澜。昨日,加多宝集团在官方网站发表声明,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王老吉商标归于广药集团”裁决表示不服;加多宝的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已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该裁决,并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5月27日,加多宝集团在其官方网站发表重要声明称,自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5月9日作出“王老吉”商标归于广药集团裁决后,香港鸿道集团不服该裁决,于5月17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销该裁决书的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立案。

  5月16日,加多宝曾在京召开媒体说明会,对“王老吉”商标案败诉一事表示“失望与遗憾”。此后,广药集团于5月21日高调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王老吉凉茶发展规划,并计划在今年六月初将广药版“红罐王老吉”推向市场。此后,广药集团还发表声明称,虽已正式收回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但市场上仍有多种“未经合法授权的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在进行销售”,并有企业恶意对外散布“红罐王老吉更名”的虚假信息。广药集团认为,上述行为对“王老吉”品牌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并故意歪曲了“王老吉”品牌的历史。

  “加多宝此时提出申请撤销裁决,意味着广药集团制订的‘红罐王老吉’销售计划将受影响。”法律界人士认为,按《仲裁法》第64条规定,当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时,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这意味着“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尚待确定。(记者 窦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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