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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昨日表示,近日已和发改委、工信部联合下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实施细则》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气调节器推广实施细则》,明确将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正式启动高效节能平板电视和节能空调推广,推广期将从今年6月1日开始,持续一年。
文件规定,将支持推广的高效节能平板电视为能效1级的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且能效指数分别达到1.7及以上水平、1.4及以上水平,被动待机功率不大于0.5瓦。支持推广的高效节能空调则为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额定制冷量在14000W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分体式房间空气调节器。
对于上述节能平板电视和空调,中央财政表示根据各类产品特点、高效节能产品与同类产品的成本差异、促进扩大节能产品消费等情况分类分档给予补贴,其中液晶电视为100元/台-400元/台,等离子电视为250元/台-400元/台,定速空调为180元/台-330元/台,转速可控性空调为240元/台-400元/台。
对于申请参与推广的企业,文件提出,对于申请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的生产企业,必须年推广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数量不少于50万台,而对于申请高效节能空调的企业,要求年推广高效节能空调数量不少于10万台(套)。
此外,上述企业还需具有拥有所申请推广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生产企业申请推广,且拥有完善的销售网络和产品销售、售后服务体系。
财政部表示初步预计,此次推广高效节能平板电视和节能空调将拉动消费1350多亿元,实现年节电约120亿千瓦时,折合标准煤4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