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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飞人Michael Jordan与中国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丹体育”)的姓名权侵权案至今仍未开庭。5月25日,有媒体报道曾经代理美国飞人Michael Jordan在北京起诉乔丹体育的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东的言论,称“乔丹体育申请上市已经6个月,截至目前仍然没有发行股票,这意味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将失效”,并推测“诉讼双方可能在和解”。
昨日,乔丹体育做出回应称,双方并未和解,也不存在文件失效的问题。
今年3月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了君合律师事务所代理Michael Jordan姓名权侵权一案的立案申请,索赔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5月18日是原告Michael Jordan代理人向法院承诺提交最后一份证据的时间,但截至目前仍未向法院提交全部诉讼证据,致使一直未确定开庭日期。由于案件一直未开庭,原计划今年登陆A股的乔丹体育IPO暂时搁置。
据了解,乔丹体育于2011年11月25日通过了中国证监会发审委的首发申请,原本将成为登陆国内A股市场的第一家专营体育用品企业。按照进度,乔丹体育本应在今年春节后拿到证监会的上市核准文件,但就在此时,Michael Jordan及其代理律师事务所在未确定法院是否接受立案申请的情况下,于2012年2月23日通过媒体宣布起诉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以阻止乔丹体育IPO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