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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迟实行居民阶梯电价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18: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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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南京5月31日电(记者孔祥鑫)记者5月31日从江苏省物价局了解到,江苏省原定于6月1日起全面试行的居民阶梯式电价将推迟实行,最终电价方案将于6月底前出台。

  据了解,5月11日,江苏省物价局召开了阶梯电价听证会。此前物价部门公布的方案是,对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将其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居民月用电量低于204千瓦时部分,电价不变,即0.5283元/千瓦时;而月用电量在204千瓦时至348千瓦时之间部分,每千瓦时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即0.5783元/千瓦时;高于348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加价0.3元,即0.8283元/千瓦时。

  在听证会当天,大部分代表建议按年实行阶梯电价,大部分代表认为目前每档的标准应该提高。有不少代表提出,应对退休老人、患者、三代同堂家庭给予照顾,阶梯电价的价格应可上可下,对用电量少的要有奖励。

  江苏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因为很多代表对于听证方案提出了不同意见,江苏阶梯电价的方案会根据上次听证会代表的意见有所调整,具体方案将在6月底前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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