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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根据我省201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60亿元(不含厦门10亿元),比2011年多13亿元。
债券资金安排用于以下方面:8亿元支持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6亿元支持市县路网建设,重点用于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2亿元支持市县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继续对抗震不达标的校舍进行重建改造;29.5亿元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等新经济增长区域建设;2亿元扶持部分市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0.5亿元支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2亿元用于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级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