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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咏)保监会昨日表示,将进一步放松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管制,给予保险机构更加灵活的投资操作自主权。为此,保监会修订或者拟定了10余项新规,将形成新的政策“组合拳”。
这10项规定包括:资产配置办法、委托投资办法、债券投资办法、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境外投资细则、融资融券办法、衍生产品办法、创新产品办法、托管办法。
其中,资产配置办法是指从保险产品源头,厘清保险资金性质,确定相应的投资政策,改善保险公司盈利模式。委托投资办法是指引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交易对手,提升投资能力和收益水平。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是指放松投资限制,降低保险资产对资本市场的过度依赖。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是指进一步拓宽投资领域,支持保险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据了解,上述政策规定,有的已基本成熟,稍加完善即可发布;有的需要进一步听取意见,择机发布实施。“这些政策措施,既与中央确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相一致,又符合保险机构的现实投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进这些举措,有利于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工程和实体经济的力度,有利于支持资本市场改革,促进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业务创新。”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