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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6月5日发表特约评论员郝洪的文章《拿什么拯救“虐婴护士”的无良》。文章称,浙江发生了“虐婴事件”,引起舆论高度关注,“虐婴护士”所在院校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表示,将对该学生“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停止实习,并作出深刻检查”。但是我们有理由怀疑,对这样一个不知有爱,对生命缺少敬畏之心的成年人,这所学校目前的处理,能起到的作用,恐怕非常有限。
文章称,拿什么拯救“虐婴护士”的无良?教育固然需要认真反思,当下最要紧的还是法律的追责。无论一个事件背后有多少值得反思和探讨的问题,针对具体事件,严肃的问责比空洞的检讨更有实效,缜密的法律追责比单纯的道德追问更有社会警示作用,也更有助于达到我们所期待的人性完善恰如有学者所言,人性不可选择、不可改变,但制度可以改变,用法律去约束人性的弱点。
文章称,“虐婴护士”的行为对新生儿造成了怎样的伤害,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做出鉴定,给受害婴儿父母一个交代,受害婴儿父母则保留对其起诉的权利。对“虐婴护士”的穷追不舍并不是要逼得她非得“以死谢罪”,而是要以法律的名义明确职业道德规范的严肃性,重申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强调每一个生命的平等权利。
文章称,新生儿父母还保留对医院、学校追责的权利,在这一起事件中,他们当然不应该沉默。健全人格的塑造基于家庭、学校教育、成长经历、社会影响,“虐婴事件”照见的不是当事者一个人的人性无良,而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软肋我们的家庭给了孩子一颗仁爱之心了吗?我们的小学、中学让孩子明白健全的人格比知识更重要了吗?我们的大学提升了人的素质了吗?我们的社会对每个生命有足够的平等、尊重吗?
文章还称,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只看到当事人的亲描淡写、无知无畏,看到当事学校的敷衍塞责、避重就轻,有关管理部门也还没有主动介入调查。那些学校、管理机构难道真的就相信了“匿名护士”的幡然悔悟,以为这个视“虐婴”为“幼稚行为”的年轻人,真的会“吸取教训,自觉遵守职业规范”了吗?如果检讨和道歉可以抹平一切伤害,我们还要法律干什么?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