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深圳交警重拳“治飙” 六种飙车行为可入罪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5日 14: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从即日起至年底,深圳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飙车”行动。昨日,深圳市交警局正式向外公布了行动方案。今日凌晨1点至3点即在华侨东首次开展打击行动。

  据南方日报报道,“5·26特大交通事故”引发深圳交警对飙车的高度重视。深圳交警此次突破性地列出“飙车”认定情形和“危险驾驶罪”入罪情形,从即日起至年底,在深圳全市范围内开始严厉打击非法组织参与赛车活动。

  六种飙车行为可入罪:1.饮酒后驾驶的;2.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3.机动车无号牌、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或者遮挡、污损号牌的;4.非法改装、加装动力装置,进排气系统发出轰鸣等较大噪音的;5.导致自己或者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6.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热词:

  • 飙车
  • 深圳交警
  • 入罪
  • 号牌
  • 证券时报
  • 发生交通事故
  • 特大交通事故
  • 进排气系统
  • 动力装置
  • 酒后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