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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将出药用辅料业监管规定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6日 11: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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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就《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表示药用辅料将参照原料药进行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并将提高和完善药用辅料标准作为当前工作重点。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人士就此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规定》将推动大型辅料企业的市场份额快速增长,同时为下游药企留出一定时间进行整改,预计至2013年新版GMP落实前的一段时期将是辅料行业整合的关键时期。

  行业准入从严把关

  《规定》要求药用辅料生产企业按照《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提高生产企业准入门槛;同时根据风险程度对辅料实行分类管理,对高风险辅料及生产企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加强风险控制;新药用辅料必须与药物制剂关联审评,强调药品生产企业对新辅料的检验审计责任,企业违规成本大幅提高。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医药辅料和包材领域有超过1500家企业,3200多张产品注册证,但装备、技术及管理水平均较低,480多种药用辅料的质量标准仍未统一。国内药用辅料仅占药品制剂产值的2%-3%,远低于国外10%-20%的水平,因此产业市场增长空间巨大。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人士表示,《规定》通过加强药企层面质量管理,从违规辅料“入口”处进行了严格限制,有利于倒逼低级、不规范的辅料产能退出市场,对大型辅料企业形成利好。

  国家药监局表示,从最近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发生的原因来看,部分药用胶囊生产企业以工业明胶冒充药用明胶生产胶囊,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不合格胶囊生产劣药,造成严重后果。为此,《规定》加大了对辅料使用违规行为的问责力度,凡因违法违规使用药用辅料引发的药品质量问题,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必须承担主要责任。

  整合时间逼近

  与以往辅料监管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国家药监局在本轮征求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执行时间,表示为给企业留出一定时间进行整改,以便更好地执行《规定》,拟将《规定》的执行时间定于2012年10月1日,届时,生产企业必须按相关规定组织生产,否则不得生产、销售。

  长江证券研究表示,这意味着从现在到实施日的4个月时间内,为了适应新规,较多的制剂企业会更换辅料供应商,转向优质的辅料企业。因为新规的事件性推动,辅料行业龙头的市场份额将有望出现爆发式增长。

  据尔康制药(300267)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国内药用辅料专业企业较少,多数为化工企业和食品企业,有药品生产许可的企业不到两成,行业的整合将为大型辅料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此前在2011年报中表示,我国药用辅料行业受到起步晚、药用意识不强、标准混乱及监管体制不健全等因素影响,整体发展水平同国际相比差距较大。今年以来,工信部印发的《医药工业“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均把药用辅料纳入重点发展与监管领域,并表示“十二五”末全国药品生产要100%符合新版GMP目标,这将为辅料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刘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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