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6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二批)及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
据悉,为促进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汽车产业发展,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从目录中看到,节能型乘用车方面,长城汽车、长安福特马自达、上海大众、上汽集团、上海通用东岳、上汽通用五菱、一汽丰田、一汽夏利、一汽大众的多款车型入选;在新能源车辆方面,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长春华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显示,北京汽车、长城汽车、奇瑞汽车的三款纯电动轿车入选了该目录,没有新增的燃料电池乘用车。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