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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诈骗瞄准中小企业 许多骗案协议齐全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1日 16: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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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亿美金要砸晕小老板

  西城检察院今天披露,一种新颖的诈骗犯罪近年在西城、东城、丰台等地显现。骗子们谎称可以联系到财团,能够提供大额存单等用作资金证明或融资担保。专门寻找那些亟待融资的中小企业为对象,伪造大额存单,骗取融资运作费等。

  “我的一个朋友帮我做过融资,他向中国银行总行报了我的身份证、护照等,还报了一些国外财团的材料,大约半个月国外财团就以我个人名义在中国银行总行存入10个亿的美金,还给我送来了3000万美金的存单。现在我就有资格做国际银行间证券买卖交易计划了。”

  这就是骗子王某给自己编造的资金增值神话,虽说让人听着一头雾水,甚至有些“悬乎”,但时间、地点、人物一应俱全,又涉及神秘的“国外财团”,这样的谎言对于急需资金的企业主来讲却有着十足的吸引力。王某就利用“国外财团”的说辞,伪造大额存单,以能为扬州某公司融资提供300万美金存单做抵押为由,骗了100万元。目前,王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西城检察院批捕。

  三年来,西城检察院办理的利用大额存单进行融资诈骗的案件中,都存在“国外财团”、“国民党遗留财团”等子虚乌有的幌子。而受害者大多是中小企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由于扩大规模、项目投资等需要,急需资金证明或者融资担保。而中小企业寻求银行信贷难度高、授信额度低,使得他们不得不转向地下钱庄借款。这种急切的心理,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

  《融资顾问协议》、《合作协议》、《个人美元定期存单融资协议书》、《提存协议书》,整个过程中还有“律师”作为见证……上述案件中被骗的公司怎么也想象不到,在如此规范的形式和程序之下,竟然还是被骗了。

  检察官说,这类诈骗大多带有规范的经济活动外观,符合正常、规范的经济活动程序,带有极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容易为受害方所信任。被害人往往支付所谓的“资金移动费”、“融资运作费”后,或者遭遇犯罪嫌疑人各种理由的搪塞、拖延,到最终联系不上嫌疑人才发现被骗,或者拿到所谓的大额存单后,才发现存单系伪造。

  检察官表示,近年来,我国社会民间借贷迅速崛起,地下钱庄暗流涌动。中小企业或个人信贷,由于其规模小、频率高、时间急、风险高的特点,同时限于难以提供足额担保,申领银行贷款难度高,不得不走向民间融资。这已给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带来潜在威胁。对此,检察官建议,各大银行应继续推出特定的中小企业信贷业务,逐渐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市场。(通讯员马爱军 文春霞 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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