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国税总局:购二手车须向原车主索要完税证明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08: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针对购买二手车车主如何获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问题,昨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针对近一段时间纳税咨询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时表示,自今年起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购买已经办理车购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上述纳税服务司人员介绍。

热词:

  • 车主
  • 车辆购置税
  • 索要
  • 购买二手车
  • 国税总局
  • 纳税服务
  •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 车购税
  • 征管法
  • 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