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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开展“千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共承诺”活动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08: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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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2日讯 (记者 苏兰)在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等国家九部委主办,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承办的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之际,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千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共承诺”活动,围绕“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的活动主题,选择全国1000多家守法和诚信经营做得较好的食品进出口和生产企业,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承诺要积极主动地承担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在北京出席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后,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共监测食品样品11万个,检查食品生产单位144万家次,检出不合格进出口食品2754批,查处食品质量违法案件2.8万起,重新审核并淘汰了40%的乳制品企业。他同时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治理食品安全问题。

  当日,各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就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主体责任进行了公开承诺。主要内容为“四个自觉从严、一个主动报告”,即自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严格诚信经营、自觉严格质量安全管理、自觉严格处置食品安全隐患和事故,定期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情况、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企业们还明确表示,对违反承诺出现的问题,依法承担所有的责任。

  蒲长城指出,要深刻认识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只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都能切实担负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守法诚信,自身不做违法之事,也不让违法行为有空子可钻,才能从根源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使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彻底有效解决。

  蒲长城强调,要大力推进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公开承诺,企业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变被动落实主体责任为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并且突出强调主动报告、全程记录等制度,表明企业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接受社会、媒体和消费者监督的决心,也使全社会更加理解和支持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便于企业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蒲长城要求,监管部门要加强依法监管,企业要自觉配合监管,要建立完善检企互动的良好工作机制。监管部门与企业要加强沟通和互动,不断完善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机制,努力在优化服务中实现严格执法和严格监管。

  北京汇源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大昌三昶(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分别在北京主会场、上海、河南、山西分会议代表千家企业宣读了承诺书。

  国家质检总局设主会场,在31个省市区设立35个分会场,国家认监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及本辖区食品企业代表参加共承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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