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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费中断3个月账户清零"系误读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11: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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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缴费中断3个月账户清零?此乃误读!针对近日微博上有网民提出医保中断3个月账户清零,深圳市社保局昨日解释称,从来没有个人账户清零一说,中断3个月只是重新计算参保连续缴费年限。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改稿)》征求公众意见虽已结束,但近日不少网民在微博上提出“医保中断3个月账户清零”的质疑。网民“梦奇多”和“幽壹”都称,医保中断3个月,去查个人账户时发现已被清零。对此,深圳市社保局解释称,这是对政策的误解,医保中断缴费从来没有个人账户清零一说。

  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解释,深圳的医保分为综合医保、住院医保、劳务工医保三种类型,其中只有缴费最高的综合医保有个人账户。综合医保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其中单位出6%,个人出2%。对于45岁以下的人群,个人缴费的2个点和单位缴费的一半进入个人账户,即5个点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的另一半,即3%进入共济。45岁以上的,8个百分点的缴费中,高达5.6个点进入个人账户,其他2.4个百分点进入共济。退休人员的综合医保缴费比例更高,11.5%,其中7成进入个人账户。而住院医保和劳务工医保则没有个人账户。因此,参保人医保缴费中断3个月,个人账户不会清零,其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了可继续在门诊使用外,还可继承和转移。

  而医保中断3个月对参保人有何影响?对此,黄险峰解释,“医保中断3个月,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并不是新规定,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五条中,即作出了这项规定。此前的医保政策规定,医保中断一个月就要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3个月时限已经考虑到员工跳槽或失业、换工作等实际情况,如果时限设定太长,会给一些参保人可乘之机,少缴医保,不利于基金稳定。

  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医保中断3个月,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黄险峰解释,连续参保年限与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相关,就相当于银行信用卡的透支额度。按规定,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倍;满半年不满1年的,2倍;满1年不满2年的是3倍;满2年不满3年的是4倍;满3年不满6年的是5倍,满6年以上是6倍;6年以上则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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