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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新股异常交易监控指引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13: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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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沈梦捷

  晚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该指引是深交所为全面落实证监会《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抑制新股炒作出台的又一新举措。

  《监控指引》通过细化新股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标准。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稿在充分吸收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如下修改与完善:明确新股后续交易期间的时间范围;进一步细化新股后续交易期间的异常交易行为,增加连续竞价期间高价申报、大笔申报和连续申报等三类异常交易行为;调整日内反向交易次数等量化指标;将“大额申报、连续申报”等表述修改为具体的量化指标和具体情形描述;对会员的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深交所同时向会员发布《关于加强新股上市初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会员对客户认真做好相关规则的宣传解释,增强客户参与新股交易的合规意识。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监控指引》是深交所进一步提高监管透明度,实施精确监管的探索和尝试。下一步,深交所将根据新股交易的特点,不断优化、完善各项新股交易机制和监管规则,同时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平稳有序的推出各项更为有效的措施,维护正常的新股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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