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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7月1日全国试行 6月中旬陆续出台最终方案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5日 08: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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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经大半年的方案准备、地方听证,备受关注的居民阶梯电价改革终于走到时间表末尾。

  昨日,国家发改委召开阶梯电价通气会,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区、市)已经召开了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还将在听证会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6月中旬最终方案将陆续出台,7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试行。

  据介绍,从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情况看,各地听证会参加人总体是赞成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改革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认为第一档电量基数偏低;二是建议考虑家庭人口差异及合表用户情况;三是要考虑季节性因素,或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此外,还对电网企业成本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这位负责人表示:“实施居民阶梯电价遵循的原则是国家统一政策,各地分散决策。对于社会各界反映比较集中、又能够操作的合理意见,各地在最终实施方案中,将充分予以吸收。”

  发改委此举意在协调首档电量标准、讨论一些地区因地区、季节性特征明显需要修改最终实施方案的细节。而记者看到,在已上报的方案中,首档电量最多地区为260度,最低约为150度,发改委表示:“这一数据已经覆盖了绝大多数地区80%的用户,部分覆盖了90%。”

  受访专家认为,虽然离改革大限已近,但部分地区可能还将细化方案,实行季节电价、峰谷电价。而第二档、第三档电量涨价幅度与电费对发电企业影响有限,一是居民用电基数小,仅占到全社会用电量的13%,二是不涨价的部分已能满足绝大多数居民用电需求。

  但一些市场人士表示:“在消费物价回落的背景下,阶梯电价的实施让人对今后的资源价格改革充满期待,比如使电网企业受益更明显的上网电价的上调、输配电价的合理分开等。”(记者 潘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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