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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下调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普通用车限价18万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8日 15: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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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简称《配置标准》)日前开始在广州市财政局网站上向广州市民征求意见。其中从配置数量和价格上限两方面对行政单位办公用房购建和装修、机动车辆和办公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等画下“红线”。

  南方日报6月18日报道称,经对比发现,广州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大幅下调,普通公务用车排气量控制在1.8(含1.8)升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还删除了部级干部高配轿车条款。

  据了解,《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在2008年7月经广州市政府批准印发实施,广州市财政局表示,《配置标准》因执行多年,有些标准不能适应实际工作要求需要调整。为此,广州市财政局对其进行了修订完善。

  按照新版的《配置标准》,行政单位办公用房装修遵循简朴庄重、节能环保、经济适用原则,兼顾美观和地方特色。办公用房购建和租用原则上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执行,即编制定员人均建筑面积20—24平方米。

  按照规定,行政单位的办公楼外墙一般不进行二次装修。如有特殊情况需装修的,外墙装修每平方米不超过280元;外窗采用塑钢窗或铝合金窗,每平方米不超过350元,不锈钢防盗网每平方米不超过250元。

  《配置标准》还给行政单位的办公楼内部装修标准设定诸多开销上限:大堂、对外服务大厅、卫生间等每平方米不超过2000元;会议室和接待室每平方米不超过1300元;办公室、走廊和楼梯内部装修每平方米不超过900元。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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