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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18日电(江国成 王栋)据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8日介绍,为促进汛期蔬菜等农产品价格稳定,切实防止物价出现反弹,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汛期蔬菜等农产品价格调控监管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密切跟踪农产品特别是基本蔬菜品种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迅速预警。遭受强降雨、洪涝等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的省份,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重点加强基本蔬菜品种的价格变化,增加相关人力、物力配置,加大监测频次。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储备调节制度,制定完善汛期农产品应急保供稳价工作预案。一旦遭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影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过投放储备、组织货源,增加市场供应;已经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地方,要积极发挥基金作用,通过补贴等手段,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促进价格稳定;已经建立平价商店的地区,要充分发挥平价商店作用,采取临时性增加补贴等措施,督促平价商店保障供应、保证质量,坚持平价销售,不得跟风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