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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规划》)之后,这部给未来核电安全“定调”的规划近日被公布,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这份由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核安全防治水平全面提升。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我国核电存在重水反应堆、原型微型反应堆等多种堆型,而在技术方面,有二代技术、二代加技术等。这其中,“部分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抵御外部事件能力较弱。早期核设施退役进程尚待进一步加快,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需要妥善处置。”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一位研究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类似的环境问题在内陆可能会更突出一些,所以未来可能会对内陆的核电项目予以放缓。不过,从整个国际上来看,内陆核电站的占比更多。随着AP1000核电技术在我国的不断引进,内陆核电的发展也会成为一个趋势。
除去多种机型等带来安全挑战之外,我国核电科研力量方面还较为薄弱,具体为核安全科学技术研发缺乏总体规划;现有资源分散、人才匮乏、研发能力不足。
《规划》指出,“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尚不完善,监测能力需大力提升。核安全公众宣传和教育力量薄弱,核安全国际合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公众参与机制需要完善。”
前述研究员向记者表示,从我国整个能源体系来说,随着煤电带来的环境等诸多方面问题,发展核电已是大势所趋。目前,所有的技术都有安全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
藉此,《规划》也对近期的工作做了安排,将对运行核电厂逐项排查并完成有关门窗、通风口、电缆贯穿和工艺管道贯穿等的防水封堵。
对在建核电厂,依据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最新标准,完成设计安全水平再评估,修订建造许可证条件。
在建核电厂营运单位在首次装料前落实全部许可证条件要求。全过程、全方位控制核电工程建造质量和安全,落实独立第三方监理,执行核电建造队伍准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