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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类房产首入限制禁止用地目录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9日 08: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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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颁布实施的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首次将别墅类房地产项目挡在“闸门”之外。

  记者18日获悉,国土部、发改委日前联合印发《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两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别墅类房地产项目首次列入目录。

  据记者了解,与同时废止的2006年目录和2009年增补目录相比,新版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增加了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0(含1.0)的限定。

  “首次列出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0的标准与国土部近两年为规范房地产用地供应管理,对用地容积率控制标准作出的限定保持一致。”

  业内人士表示,此举还意味着相关部门从操作层面明确限制别墅类房地产项目开发。

  另外,由于发改委此前印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提高了农林业、煤炭、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等产业准入门槛,新版限制、禁止目录也随之提高了用地门槛。

  《限制目录》涉及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城市主干道路、城市游憩集会广场、住宅、农林业、黄金及其他项目。《禁止目录》涉及农林业、煤炭、电力、石化化工、信息产业、钢铁、有色金属、黄金、建材、医药、机械、轻工、纺织、烟草、消防、民爆产品和其他项目。

  “两项目录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两部门明确:凡列入《限制目录》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禁止目录》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发布实施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是产业结构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在土地供应政策上的体现。从1999年本、2006年本、2006年本增补本,再到2012年本,目录越来越厚,土地政策与产业政策配套,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于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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