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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保险公司不保金条 嫌道德风险太高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0日 10: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武汉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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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黄女士买了价值近五十万的投资型金条,一直放在家里,近日,黄女士想给这些金条买保险,以防万一被盗等情况,但咨询了江城多家保险公司,其均表示没有针对金条的保险险种。

  记者以客户的身份拨打了多家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的客服电话,均表示,金条属于具有特殊风险的物品,保险公司不予承保。一家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称,如果是售卖黄金的企业,有相应的险种可以承保,但针对个人购买的贵金属物品,则没有相应的保险。

  记者了解到,保险行业内大部分公司都明确表示不保投资型贵金属,但部分保险公司将首饰列入家财险的承保范围。汉口的保险代理人张先生透露,“投保首饰时,按照投保人提供的购买发票作为价值依据进行投保,若发票不慎遗失,则一般按照市场鉴定价值进行估价。由于此类承保是在家财险的范围之内,只赔盗不赔抢,即发生室内被盗保险公司依据条款进行理赔,但若金项链是在外被抢了,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而被盗需要公安机关立案取证,确定是被盗才能理赔,非常麻烦。”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保险公司对于投资型的贵金属不予承保,主要是因为道德风险太高,有个别保险公司会设立专门的附加险保障金银珠宝,但是一般最多只能保5000元。此外,金银珠宝一般都是与保险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协商约定投保的,例如购买一块投资型金条,约定当时投保价格为5000元,就算发生理赔时,金价已连翻几倍,保险公司也还是按照投保时约定的价格进行理赔。(记者李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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