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新华网南宁6月21日电(记者董振国、覃星星)记者从南宁市物价局了解到,从6月24日起,南宁市将下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现行的每乘次3元下调为2元。
6月9日成品油价格迎来较大幅度降价,由此也打开了燃油附加费的下调“窗口”。为此,南宁市物价局近日下发通知,将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现行的每乘次3元下调为2元。具体规定为:出租汽车起步里程2公里内(含2公里),不收燃油附加费;超过起步里程2公里,每乘次加收燃油附加费2元。
南宁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由于此前4月10日上调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时,在时间上有一定的滞后性,为了缓解出租车司机因上期油价上涨增加的压力和负担,同时考虑本次下调时间与上次调整时间总体保持一致性并略有缩短,本次下调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从6月24日起执行,比成品油价格下调时间迟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