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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城市一卡通押金收取“不合法”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7日 11: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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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乘车、餐饮、缴费等功能于一体的公交一卡通,正在越来越多的城市落地生根。自2000年至今,我国城市交通领域一卡通累计发卡量突破1.8亿张。巨额押金及利息去向何处,一直备受关注。

  中国青年消息,《北京市市政交通一卡通卡发行使用办法》规定:申办人申办时须缴纳每张卡20元押金,办理退卡时回收卡片,退还押金,人为损坏的卡片在办理退换时,收取20元成本费。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可以收取押金。”北京一卡通公司的代理人此前说,“收到的卡押金,大部分用作卡的制作成本,一部分作为发行和附件费用,一部分作为卡的维护费用,剩余部分作为准备金为退卡用户服务。”

  长期致力于对城市一卡通押金收取问题开展反垄断调查的律师董正伟认为,押金的收取是“不合法的”。他认为,居民乘车买票,相当于用户与公交公司签订了合同。“有谁听说过签订合同需要押金吗?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居民先买票后乘车,已经形成了额外的担保,还需要押金干什么呢?”董正伟说。

  “押金的使用情况不公布,更是对民众知情权的侵害。”董正伟说。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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