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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8日讯 日前,甘肃保监局下发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以及定西中心支公司的处罚决定书。因违法虚列费用及违法支付手续费,分别被罚7万元和3万元。
据悉,2011年3月—12月期间永安保险甘肃分公司存在以印刷费、车船使用费、宣传费、修理费和防灾防损费等名义虚列费用的违法行为。此外,2011年其还存在向兼业代理机构自身业务及向不具有代理资格的营销员支付手续费的违法行为。
同时,2011年永安保险定西中心支公司存在以会议费、公杂费、宣传费和燃油费等名义虚列费用的违法行为。此外,同年永安保险定西中心支公司还存在向兼业代理机构自身业务及向不具有代理资格的机构和营销员支付手续费的违法行为。
甘肃保监局表示,上述虚列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违法支付手续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第(八)项及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永安保险甘肃分公司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以及永安保险定西中心支公司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