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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新规 司机有酒驾记录不准开客车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30日 08: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早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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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有酒后驾驶、超员、超速50%或者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近期联合下发《上海市省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明确了上述规定。

  为整治超限超载车辆,华东六省一市6月28日起联合展开连续24小时的“治超”行动。

  GPS无信号车禁止投运

  《规范》首次明确了拥有10辆以上(含)营运客车的客运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拥有10辆以下营运客车的客运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按照每2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不少于1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在道路客运行业三年以上从业经历,掌握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和法规,经相关部门统一培训且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

  同时,道路客运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对所属营运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或监控端,同时需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因车载终端故障导致监控平台无信号的车辆将被禁止投入运营。目前,本市省际客运班线车辆已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装置。

  《规范》还规定,客运企业应严格落实强制休息制度,要求客运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上海查处63辆超限车

  6月28日起,山东、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和上海六省一市,联合开展连续24小时的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上海路政部门和交警部门联手,在全市范围内的18个检查点同时展开行动。

  记者昨天下午获悉,此次执法人员共检查车辆430辆,经实测有63辆车辆超限,共卸载货物157.41吨,其中最多的一辆超30多吨。这也是上海市路政局在整合了公路路政和城市路政队伍后,首次开展的全市性大规模的治超行动。

  执法人员表示,对于超限超载车辆,除了依法对司机进行处罚外,还将对运输单位、货主单位进行追究,以求从源头上控制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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