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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提前淘汰申请受理 最高补贴18000元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30日 09: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渤海早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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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日,天津市发布《关于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相关部门开始受理提前淘汰“黄标车”申请。根据《通告》,满足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淘汰可享受5000~18000元不等的补贴。

  申请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2012年3月10日至2013年6月28日,提前报废本市籍的下列“黄标车”:

  1.注册登记日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重、中、轻型载货车;

  2.注册登记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后的微型载货车;

  3.注册登记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后的大型、中型、小型(含轿车)、微型(含轿车)营运载客车;

  4.注册登记日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车;

  5.注册登记日期在1999年1月1日以后的小型(含轿车)、微型(含轿车)非营运载客车;

  6.注册登记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后的专项作业车。

  (二)将提前报废的“黄标车”交售给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三)已享受国家和本市汽车车辆更新补贴政策的、本市党政机关和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不享受本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

  补贴标准

  (一)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二)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三)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四)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五)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六)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八)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九)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十)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十一)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受理地点:天津市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各服务网点。

  受理时间:2012年6月29日至2013年6月28日,8:30~11:30;13:30~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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