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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起试行居民阶梯电价 可开通"跨档用电"提醒服务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1日 0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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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关于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的安排,今天起,北京市开始试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用预购电费智能表的客户,从7月1日起,将能够免费享受市电力公司提供手机短信服务。客户可通过市电力公司95598服务热线和所属供电营业网点进行短信服务定制。短信服务内容有两类:一类是购电提醒,当客户电表内剩余金额不足30元和10元时,会分别获得购电提醒服务;另一类是跨档用电告知,当客户用电达到高档电量时,会获得高档电量电费信息告知服务。

  自7月1日起,新版电费发票在全市各购电网点启用,发票增加了阶梯电价相关信息。比如,预购电量卡表客户的购电发票中,增加了各档电量、电价、电费及年度累计阶梯购电量信息。当客户购买了高档电量时,发票中还会出现提示信息:“本次购电存在高档电量,请慎重入表,未入表电量可至电力公司营业网点退费”。

  实施阶梯电价后,北京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分档递增。除原价的第一档电量,第二档电量为每月241至400千瓦时之间的电量,电价比第一档提高0.05元/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千瓦时的电量,电价比第一档提高0.3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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