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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7月1日之后出厂销售的有机产品将统一使用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唯一编号和认证机构名称。消费者发现超市等地以普通产品来假冒有机产品,可打电话举报。
从7月1日起,我国《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全面实施。
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目前在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有机产品,必须通过我国的有机产品认证,并按照上述要求规范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识、有机码等标识。
只有欧盟或某个国家的有机产品认证标识而没获得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标识的产品,不得在我国内地市场以有机产品的身份进行销售。
据了解,有机产品使用的唯一编号也叫有机码,是国家认监委根据获证企业的产品数量和类别定额控制发放的,消费者可以根据编号在“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管理系统”(http://food.cnca.cn)上查询产品的真伪及对应的每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获证产品和生产企业。
质检总局表示,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与信息系统查询的内容不一致的,可联系认证机构核实或拨打12365、12315向质检、工商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