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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要下调了。自7月5日(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100元(下调3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50元(下调20元)。
今天,山航公布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自2012年7月5日(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将执行调整后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100元(下调3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50元(下调20元)。
同时,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享受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优惠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线收取5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
记者从东航、南航、深航了解到,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也将同步下调。对7月5日前已出票的国内客票,燃油附加差额不退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