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江苏职工月均工资全国第四 统计范围为非私营企业职工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0日 15: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中新网财经频道日前公布了全国23个省市2011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北京职工月平均工资最高,为4672元/月;其次是上海,为4331元/月;江苏月均3832元,名列第四。看了这些数字,一些人感叹“拖了平均工资的后腿”。

  记者昨天从省统计局和省人社厅了解到,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987元,月平均工资为3832元。特别要指出的是,3832元不是指所有企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仅仅是指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也就是说,这个3832元的月平均工资只涵盖国有或集体性质单位员工。

  非私营单位职工的覆盖面有多大?记者从省统计局了解到,目前我省共有私营企业63.2万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83%以上;全省私营企业从业人员1541万人,占全部企业从业人数的54%。也就是说,约有一半职工的工资收入并不在3832元的统计范围之内。有专家表示,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工资约相当于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的60%至70%。而这一块的工资水平,全国各省市并没有相应的调查排名。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平均工资是反映工资总体情况的指标,自然不同于每一个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因此每个人对于平均工资感受不同也很正常。

  我省去年提出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而收入倍增中的重要一块就是职工工资,其中中低收入人群又是倍增的重点和难点。2008年以来我省连续多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今年6月起,我省又在国内率先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南京市区、苏州、无锡等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140元调整为1320元,增加180元,增幅为15.79%。

热词:

  • 私营企业职工
  • 我省
  • 月平均工资
  • 职工月
  • 最低工资标准
  • 在岗职工
  • 职工工资
  • 省统计局
  • 城镇单位
  • 200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