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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街坊李姨向羊城晚报报料称,前几日她购买了一台崁入式煤气炉,付款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商家回应要加收10%才能开票,李阿姨认为这十分不合理。记者调查发现,类似情况并不少见,不开发票享优惠甚至成了潜规则。记者从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消费者有权向商家索要发票,以低价格为借口不开或是加钱才开发票均不合理,消费者可拨打12366投诉。
投诉:索要发票需多交钱
本月初,家住海珠区保利红棉花园的李姨新买了一台煤气炉。“桦奥科技有限公司在我们小区开设了便民点,卖各种煤气炉,说是以低廉的价格优惠街坊,我花680元购买了一台新飞牌崁入式煤气炉”,李姨说。
付款后,李姨向商家索取发票,但对方表示,要另外多加10%的费用才能开。李姨很是纳闷,买东西要发票不是天经地义吗?为何要另外再多加钱?
“我们在小区内设点是为了方便街坊,煤气炉的价格远远低于大商场的价格”,桦奥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该名负责人表示,小区内的煤气炉价格全按批发价算,如要开发票,价钱不可能这么便宜。“现在只要有保修卡就能进行保修了,没必要再执着于拿发票”。
回应:加价开发票不合法
记者从市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无论商品价格多么优惠,商家都不能以此作为理由不开发票,商品价格本身就应当包含4%的增值税在内,绝对不能再另外多付钱才给发票”,市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他表示,消费者有权向商家索取发票,商家以低价格为借口不开或是加钱才开发票均不合理,消费者可拨打12366投诉热线,或者通过市国税局网站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