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为何只见官意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2日 04: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舒圣祥(会计师)

  国务院日前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对“三公经费”使用、政府采购、会议管理等热点作出规定。这也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今后,超预算开支“三公”、购建豪华办公用房、安排与业务工作无关的出国考察等情形,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撤职处分。(7月10日《河南商报》)

  国务院专门针对“三公”问题立规当然是一件好事,媒体也纷纷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可是,如果我们认真对比一下去年底该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以及现在颁布的条例全文,相信所有人都会大感失望。

  针对征求意见稿,我曾经指出三大软肋:一是“不得”与“应当”太多,笼统而又粗泛,缺少实际约束力;二是很多规定仍显宽松,与民意期待有差距;三是没有严厉的罚则,违规成本奇低。现在看来,这些问题非但没减轻,反而更强化了:原来的四十六条压缩成了三十五条,更笼统、更粗泛了;很多比较具体的规定都被删除了,可操作性变差,背离民意期待;最糟糕的是,原来还有四大条十小条的罚则,现在的罚则非但没有更严格,反而像是一笔带过,只有三大条六小条,其他均被删除。

  事实上,相比征求意见稿,条例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一个“删”字。被删的条款有很多,其中大多还是曾被媒体拿出来重点报道过的。意见稿第十四条政府各部门“应当采购中低档的货物”被改成“应当采购经济适用的货物”;第二十五条关于办公用房“有条件的,应当推进集中办公”被删,“不得配置与机关运行无关的设备、设施”同样被删。

  公车方面,意见稿第三十条“应当配备符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的中低档公务用车”被删,“除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外,不得配备越野车”被删,“公务用车的油耗和维修保养费用不得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还是被删。公务接待方面,“逐步实现接待服务社会化”被删除。在会议方面,“会议需要安排用餐的,提倡自助餐,不得安排宴请”被删除。庆典活动方面,整条都被删除,机关节能条款同样一字不存……

  经过这样左一刀右一剪,稍微有点实质内容的条款几乎都被删了,条例只剩下一个没有实质内容的空架子。我很困惑,为何一个条例在征求社会意见之后会经历这样大幅的删减,而且删减掉的几乎都是公众原本津津乐道的内容?也许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所谓征求意见,征求的不是民意,而纯粹是官意——但凡公众满意的,自然都是既得利益者不满意的,于是统统被删。这样的法规还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吗?

热词:

  • 三公
  • 官意
  • 删除
  • 条例
  • 罚则
  • 河南商报
  • 经济适用
  • 办公用房
  •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 公务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