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国务院:免征农贸市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2日 09: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讨论通过《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 

  会议通过《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一)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二)创新流通方式。(三)提高保障能力。(四)提升信息化水平。(五)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六)规范市场秩序。(七)深化改革开放。消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流通领域。(八)切实降低流通环节费用。推进工商用电用水同价。(九)完善支持政策。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十)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会议讨论通过《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要求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到2015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目标。为此,一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二要推动提高能效水平。三要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四要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倡导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文明、节约、绿色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

热词:

  • 房产税
  • 减排
  • 免征
  • 农贸市场
  • 国务院总理
  • 流通体制改革
  • 流通产业
  • 节能
  • 化学需氧量
  • 鲜活农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