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上虞市制定出台《上虞市阳光文化惠民行动实施办法》。据悉,该市财政每年将安排300万元的“阳光文化资金”。
精心打造文化活动品牌,活跃繁荣城乡文化活动。为此,该市财政每年安排110万元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举办好“虞舜文化节”、“娥江之春”等重大节庆活动,全市城乡在一些传统节日组织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同时开展周末文化系列活动,每年举办周末文艺演出不少于24场次。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实现文化产品统一配送。为此,该市财政每年安排160万元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开展阳光文化直送。每年采购200场左右的公共文化产品,按照全年配送计划,由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定时定量配送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学校。二是推行阳光文化爱心卡。每年确定1000户左右的低保户和困难户,按照每户200元的标准,发放阳光文化爱心卡,实现购书(报)、电影、借阅、看戏等“一卡式”消费。
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强化群众文化的人力支撑。为此,该市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做好全市专(兼)职文化员、文化管理员、文艺团队负责人和文艺骨干的培训工作,从2012年起分期分批进行综合培训,在3年内确保轮训一遍以上。培育、扶持市级示范性文艺团队8支,每支补助奖励8000元;培育、扶持乡镇级示范性文艺团队30支,每支补助奖励4000元;培育、扶持村级示范性文艺团队50支,每支补助奖励1500元;举办专(兼)职文化员、文化管理员、文艺团队负责人和文艺骨干等培训每年不少于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