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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随着新疆农产品加工局、财政厅制定的《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下发,10个项目实施试点地区、县市将享受到相关的补助政策。
伊宁县、呼图壁县、哈密市、吐鲁番市、塔城市、博湖县、阿克苏市、温宿县、麦盖提县、皮山县等10个优势、特色农产品主产县(市)为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建设试点县(市),各项目建设试点县(市)遵循“连片建设,整体推进”的原则,选择1~2个主产乡镇集中连片建设。
目前,新疆农产品加工局已按照《方案》的要求完成补助项目前期工作,下一步将派出工作组对项目建设试点县(市)申报、审批、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巡查,确保各试点县(市)按照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王前喜 简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