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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受省物价局委托,市物价局发布《关于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公告(第1号)》,公开征集22名听证会参加人,拟于8月中旬举行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按照此前计划,我市民用管道天然气也将推行阶梯价格。
公开征集22名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2名。其中,消费者9名(另设替补1名,未替补则自动转为旁听人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名;经营者3名;其他相关利益方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市有关部门参加人5名。此外,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6—7个。
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9人时,在新闻媒体监督下,采取随机选取并邀请公证处现场公证的方式确定;当报名人数不足9人时,委托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经营者、市有关部门、相关利益方、专家学者等参加人分别由相关组织、所在单位推荐后由市物价局聘请。
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法产生,报名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参加人信息将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征集中,消费者参加人要求是,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市民;属于南京市管道天然气用户,了解我市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等相关情况;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以便于社会监督;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7月16日至7月20日
此次报名时间为:7月16日至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太平门街53号南京市物价局一楼对外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5—84662042,84662041。传真:025—84662042。邮政编码:210016。
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市物价局报名,也可在市物价局政务网站下载相关《报名表》,填写后连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传真或邮寄(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到市物价局。
此外,其他市民也可通过信件或登录市物价局政务网站,就我市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阶梯气价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
继民用自来水、电推行阶梯价格之后,民用管道天然气也迈出了推行阶梯价格的实质性一步。
市物价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今年5月中旬市委、市政府公布的《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的意见》中就已明确提出了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要求扩大“节能”价格政策范围,对居民用电、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实行阶梯式价格政策,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液化气等气源之间以及与其他能源产品之间的合理比价关系。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市场化手段,建立有利于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促进节能减排的价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