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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听节目实行内容总编辑负责制度 先审后播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4日 07: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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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13日在京发布。《公约》要求,实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总编辑负责制度;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建立和完善快速处理响应机制。

  《公约》要求,各缔约单位积极生产制作和传播内容健康、形式新颖、生动活泼、贴近受众的网络视听节目,包括网络剧、微电影、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等。

  《公约》要求,各缔约单位不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节目,共同抵制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不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违背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节目内容。

  《公约》要求,各缔约单位建立互联网视听节目行业信息共享互助机制,健全“互联网视听节目信息库”系统,积极推荐优秀节目,及时删除有害内容。对信息库系统中仅应由缔约单位掌握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公约》经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该协会成立于2011年8月,现有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优酷、新浪、搜狐、腾讯等260家缔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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