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国家税务总局:购置公共汽电车公交企业免征税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4日 08: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本报讯(记者赵鹏)记者昨天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会免征车辆购置税。 

  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联合出台的通知称,根据有关规定,对城市公交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城市公交企业为新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办理免税手续后,因车辆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导致免税条件消失的,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依据征管法的规定处理。 

  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热词:

  • 国家税务总局
  • 公共汽电车
  • 税务机关
  • 城市公交
  • 公交企业
  • 购置
  • 车辆购置税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征管法
  • 运输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