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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认识严防保险诈骗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6日 10: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贵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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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太保产险贵州分公司、国寿财险贵阳市中心支公司相继破获三起车险诈骗案件,涉嫌人为制造交通事故、驾驶员冒名顶替、车辆脱保出险后再投保索赔,涉案金额44多万元。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1人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据贵州保监局介绍,保险诈骗属违法行为,严重者或将受到刑罚。按照我国刑法第198条规定: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即属于“数额较大”,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贵州保监局目前已与省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建立司法案件沟通和线索移交制度,严厉打击保险领域的诈骗行为,进一步防范和治理保险诈骗案件。贵州保监局提醒和呼吁,净化保险环境,不仅仅是监管部门的职责,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监督。广大保险消费者要提高对保险诈骗的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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