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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看台
本报讯 近日,新疆保监局举行首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选聘的20名保险社会监督员到会。
仪式上,新疆保监局副局长闫力宣读了新疆保监局聘任的首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名单,副局长朱健民为首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朱健民说,建立保险社会监督员制度是保险业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防范行业风险的需要,也是促进保险业科学发展的需要。聘任首批保险社会监督员,充分表明了监管部门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必将对保险监管和保险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据悉,聘任的首批保险社会监督员普遍具有一定的保险或法律知识,购买过保险产品,熟悉保险消费者有关权益,关心保险行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较强的责任感;具有从事监督工作相应的经验和能力,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监督工作,是无报酬的志愿行为;首批保险社会监督员来自非保险监管机构、非保险行业协会、非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涵盖各年龄段和不同职业工种、民族、性别、学历,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保险社会监督员聘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