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新闻网讯 3月6日,湖南电监办收到国家电监会转办举报材料,反映怀化市沅陵县某乡镇农网改造存在收取网改费用,村民负责抬杆挖洞作业等没有劳务费,“不出工出力,就不进行农网改造”等问题。湖南电监办十分重视, 3月12日至14日,湖南电监办组成调查组,赴该乡镇进行现场调查,深入农网改造施工现场,进村入户走访村民了解情况。经查,该乡镇共计8个村民小组,149户居民,由省公司代管地方供电企业沅陵电业公司供电。该村农电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之前没有进行过农网改造,供电设施陈旧,供电“两率”差,村民生活用电电价达1.5元/度。该村农网改造工程属于沅陵电业公司2011年批次工程“小塔村等8个行政村农配网改造工程”的子工程,工程已于2011年11月开工。在调查中发现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对农网改造的宣传力度不够,村民对农网改造的政策了解不多。二是沅陵电业公司和陈龙界村委会对双方签订的《沅陵县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村组劳务协议书》履行不到位,存在施工组织不力、安全监护缺位等问题。三是该乡镇违规向村民收取农网改造费用。四是沅陵县属贫困山区县,出台的(沅政办发〔2012〕1号)文件,明确由电力部门按工程定额每杆公里1500元支付劳务费用的标准偏低。在地方政府、沅陵电业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湖南电监办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在省电力公司的大力支持下达到了满意效果:一是违规收取的网改费用已全数退还村民;二是沅陵县政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投入1000余万元支持农网改造工程;三是提高了村民抬杆挖洞作业劳务费标准;四是沅陵电力实业公司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了农网改造工作力度。通过与举报人充分沟通,向举报人宣传农网改造政策,取得了举报人的理解,举报人十分满意和感激,同时也消除了该举报事项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