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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7月18日电(记者 王凯蕾)广东清理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将取消包括国内公司赴国外参展、办展、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认定、旅行社星级评定等179项行政审批事项;此外,还将转移55项、下放115项、委托5项行政审批事项。
广东省日前公布了《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全面启动市县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这意味着,广东将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主导作用,着力解决政府经济调节越位、市场监管缺位、社会管理错位、公共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打造法治化、国际化的市场经济环境。
《意见》要求,对于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自担风险、自行调节、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不再审批;能够通过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解决的事项,取消政府管制;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达到管理目的的事项,取消事前行政许可。
今后,行政审批的所有环节,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将依法全面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审批”。此外,对下级政府不用省级财政资金承担的项目,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可由下级政府直接审批。
此外,广东将逐步取消对自然人和非公有制企业自主投资、自主决策、自负盈亏项目的投资审批。逐步取消下达招商引资指标的做法。政府还将加强经济监测预警和宏观指导信息发布,引导社会投资行为,优化经济结构。
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要求,各市县要在9月底前研究制定改革的实施方案,年底之前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市一级要在明年一季度、县一级要在明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本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