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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拍小偷”应有边界意识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9日 05: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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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洁(医生)

  管辖广西南宁市多处繁华地段的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目前正大力开展“大家拍小偷,携手保平安”活动。市民只要抓拍到小偷作案的丑行,发送到警方专用的手机和微博上,如经警方确定举报的嫌疑人是违法犯罪分子,市民即可获得警方提供的20元手机话费的奖励。另外,警方每月还评选出5名“街拍达人”,给予一定奖励。(7月18日新华网)

  公共治安充分借助民众之力,无疑是个正确的方向。但就连无比正义的“随手拍”解救拐卖儿童,尚且难逃扰民和侵权的质疑,“街拍小偷”恐怕也同样难保个个火眼金睛。尤其是当微博也成为“街拍小偷”活动的“阵地”时,以微博的自媒体与及时传播效应,“街拍小偷”照会遭遇迅速转发,从而对照片中人物构成权利侵犯,显然并非杞人忧天。且不说街拍者看走了眼、冤枉了好人,即便拍到了真小偷,小偷的肖像权是否就不需要保护,可以被随便发到微博上示众,其实也是值得商榷的。

  不仅如此,“街拍小偷”也未必能带来治安的改良。尽管多了不少流动摄像头,但对于公共治安,其实警方的接警响应时间更需要缩短。否则,即便“街拍小偷”百发百中,但接信的警方总是远在天边、姗姗来迟的话,恐怕现场早已不在,小偷早已得手。“街拍小偷”或许会更像是一档大众娱乐节目,而与公共治安并无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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