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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保险纠纷 服务和谐太原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9日 09: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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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7月16日,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启动大会在太原市举行。山西保监局副局长景晋生、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志龙、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庭保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张庭保对诉调对接给予了积极支持,他说,诉调对接是妥善化解保险纠纷,发挥法院、保险监管部门职能优势,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法院民商事诉讼案件中重要的一部分。

  景晋生表示,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能够大大节省纠纷解决的时间,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防范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是对目前存在的保险公司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以及保险监管机构调解三种模式的有益补充。

  近年来,随着山西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市场主体增加、保险覆盖面扩大,各类保险纠纷、保险合同诉讼案件也逐渐呈上升趋势。到目前为止,山西省省级保险分公司已达40余家,包括财产险、人寿险、健康险等公司。据统计,山西保险业2011年共发生诉讼案件7528件,通过诉前、诉中调解方式结案的共有2352件,占诉讼案件总数的31.2%。仅今年1月到4月诉讼案件就达到2395件,调解结案610件,占诉讼案件总数的25.4%。

  面对保险诉讼案件激增的情形,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认真贯彻落实《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推进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建立多种形式的保险纠纷调解机制。在各保险公司的支持下,成立了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消费者事务工作委员会,在省司法厅的支持下成立了山西省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适时启动诉调对接合作机制成为快速有效解决保险纠纷的有效途径。

  目前,山西保险业各省级保险公司、省协会及各地市办事处均建立起以人民调解为主要方式的纠纷调处机制,已形成纵横交错、覆盖全行业的保险合同纠纷调处机构和队伍。此次和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调对接启动,将使区域和行业更进一步完善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落实司法确认制度,更及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创新了社会管理,为共建和谐太原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闫慧婷 王伟兵)

  诉调对接:

  在实践中,诉调对接是指人民法院审判和人民调解的对接,是人民法院审判的前延和人民调解的后续。通过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保险行业协会各自职能优势,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从而扩大保险纠纷调处覆盖面,减少法院审判诉累,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树立保险行业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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