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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19日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9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安全监管总局(含国家煤矿安监局)2011年度部门决算,其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87.86万元,全年支出决算5831.95万元。
数据显示,安全监管总局2011年“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0.24万元,占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693.88万元,占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57.83万元,占13%。
这份部门决算指出,“三公经费”中公务执法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所占比例较大,主要由于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具有必须“下井监察、现场执法”的特殊性及“脏、累、苦、险、差”的特点,全国103个煤矿安监机构承担着多达上万个矿井的监察执法职责,矿点多且多分散于山区,自然环境恶劣,距离远、路况差,车辆作为最基本的监察执法工具,出动次数多,导致车辆油耗、维修等运行维护费用相对较高。
在因公出国(境)费方面,安全监管总局2011年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216.6万元。主要用于总局及所属单位对外开展安全生产合作与交流相关业务,以及专业人员培训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比2011年预算减少27.37万元。包括两方面:一是车辆购置费支出125.6万元,系按国家规定标准更新购置7辆公务用车支出;二是27个省级煤监局和76个监察分局的861台监察执法车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568.28万元,平均每辆运行费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到矿区执行监察任务、进行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理,以及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比2011年预算减少84.38万元。主要用于总局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国内公务接待,以及安排接待来访的法国、澳大利亚、美国、南非、越南等团组会谈发生的接待费用。
根据这份决算,财政安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201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087.86万元,与2011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2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721.2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842.21万元。
此外,决算显示,汇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1年度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54731.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