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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银监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下一步将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政策,加强分类指导。
今年5月,银监会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支持民间资本与其他资本按同等条件进入银行业,同时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创造良好环境。
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村镇银行,实施意见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要求由20%降至15%,同时明确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主发起行可以与其他股东按有关原则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从现有政策上而言,村镇银行在经营若干年之后,发起行持股和民间资本持股的相对比例是可以调整的,根据运营状况、管理状况的需要,发起行可以减持甚至全部退出村镇银行。”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银监会高度重视引导民间资本参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注重发挥民间资本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和设立方面的重要作用。
实施意见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商业银行增资扩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商行重组;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企业参与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或参与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 (紧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