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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拆迁补偿未谈妥 市政道路5年未完工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0日 05: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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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刘启达)在本报“特网”上,有网民在本月17日发帖称:石岩街道塘坑路需要扩建,迁了房子后却没有得到一分钱赔偿。对此,石岩街道办昨日下午回应记者,表示是居民对补偿政策理解有偏差,提出的要求超越政策许可范围,并因此造成市政道路5年不能完工。

  据了解,该街道塘坑路于2007年开始施工建设。该项目征地拆迁共涉及征收14户官田原村民承包的集体农用土地、6栋私人住宅楼及海峰塑胶五金公司的工业土地及建(构)筑物。2007年塘坑社区13户原村民承包的集体农用土地已由村集体源益达股份合作公司向原村民按25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并由源益达股份合作公司与街道办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当时仅有叶某娇因提出的补偿要求过高土地未能征收。

  去年以来,涉及征收的6栋私人住宅楼及海峰塑胶五金公司对塘坑路市政建设项目给予了支持,街道已按相关政策及补偿标准完成了征收。目前,该项目涉及征地拆迁的土地、建(构)筑物及附着物已大部分按政策征收完毕,现仅剩下叶某娇一户土地尚未协商一致。因该宗土地的征地问题未能解决,塘坑路市政道路项目至今5年未能完工。

  叶某娇提出并坚持三种补偿方案:一是要求按宅基地转让“市场价”约10000元/平方米征收;二是如补偿价格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则要求置换同等面积的宅基地;三是政府用价值约900万元的物业与其置换土地。街道办表示以上诉求不符合相关的法规政策,是无法实施的。

  5年间,石岩街道与叶某娇进行了10余次协商但一直无果,街道办表示,叶某娇一直对补偿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坚持其远超出政策许可范围的要求。在塘坑路其他路段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叶某娇多次阻挠现场施工,严重影响正常施工。

  街道办表示,为确保塘坑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街道办将坚决依法依规开展该宗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目前协商工作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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