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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水发布卖出报告后, 国内著名的专业投资者社区“雪球”中大批专业投资者第一时间对浑水报告进行解读。多名分析人士认为,浑水指责并非完全“无厘头”,有些指责更应该新东方及时站出来详细解读。此外,事件再次暴露中美市场理念差异,对于拟赴美IPO的中资公司有借鉴意义。
加盟是事实 虚报不现实
在浑水报告中,“新东方存在加盟店而非全自营”是首要的质疑点,杀伤力巨大;浑水进而质疑新东方将加盟店收入并表,从而虚构收入规模。
而雪球社区内多名人士指出,浑水说新东方“有加盟,但是新东方CFO说是全直营”这一点严格意义上是没错的,但是浑水说将加盟店业绩当做直营店对待粉饰报表这个逻辑应该并不成立,因为新东方泡泡加盟业务规模实在太小,和新东方7亿多美元的年营收相比,暂时可以完全忽略。
记者查阅新东方2011年年报后发现,新东方2011审计报告第10~14页列示了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清单,包括学校、书店、幼儿园、软件公司等,但并未将特许加盟的泡泡(POP)业务纳入合并范围。
而雪球旗下教育行业分析师sherry则表示,泡泡2011年营收77万美元,考虑加盟占比确实影响不至于太大,不过与中国人普遍观念中“只要不太离谱就不算造假不同”,老美接受的是“只要你骗我一点就全部不信。”
税务造假?或是隐性税惠
在浑水报告中,质疑的第二个核心是,从工商数据中没有发现北京新东方的税务记录,而按照浑水所查据的相关中国法规,新东方并不享受税务优惠,从而质疑,占新东方收入比例高达30%的北京新东方可能存在税务造假。
而活跃在雪球社区的一位注册会计师则认为,海淀新东方收入、成本费用造假的可能性不大,但浑水的质疑确实戳到了其税务方面的灰色地带。而其中最可能的问题则是北京新东方享受的所得税具有“中国特色”,而且没有披露。作为佐证,他指出,新东方年报中曾经提及,有的地方按25%收,有的地方按营业收入的2%~3%收,有的地方则不收。而北京新东方恰好可能是享受税收优惠的,但新东方也出于某些原因回避了披露。
该注册会计师认为,既然新东方实际上并未存在问题,就应该像恒大一样,迅速做出回应。因为“对于美国人的观念来说,隐瞒等同欺骗。”
中概股仍然水土不服
这场突如其来的中国概念股风暴,让不少投资者重新审视中国概念股在境外上市的境遇。事实上,中国概念股近年来屡屡遭受质疑,很大程度上就反映了不同市场的理念冲突。
和五六年前相比,到美国去上市已然不再是一条金光闪闪的黄金大道,美国股市的严厉苛责以及这些企业曲线上市采用VIE结构为今后发展带来的种种隐形不利,已经让近年来在美上市的很多中国企业感到尴尬不已。
“美国人对浑水的逻辑还是买账的。”一名专注美股的投资经理认为,新东方股价接连两天的暴跌本身就说明了中美市场的理念差异,一些即使新东方本身觉得不大的问题,但在讲究诚信的资本市场上,也可能成为问题。而从未来的趋势来看,这次事件暴露的是采用VIE结构赴美国市场上市有着难以避免的缺陷,未来拟赴美上市的京东、凡客等公司可能也会就此调整融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