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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禁售禁食织纹螺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2日 14: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府早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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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9日,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和瑞安市塘下镇发生多人食用织纹螺中毒事件,共造成8人中毒,其中1人身亡。由于浙江等地近日发生多起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卫生部昨日发布通知,要求禁止销售和食用织纹螺。卫生部提醒,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

  由于织纹螺和海螺丝大小差不多,样子猛一看也一样,很多来买螺的顾客经常误会。一位摊主介绍,织纹螺螺体的纹络是一条线,没有螺旋状,海螺丝则是纹络盘旋在螺体上,织纹螺售价一般几元一斤,海螺丝则在20元左右。“市场上的海螺丝一般销售给饭店、大排档等商家,部分会卖给散户,一般大排档都是田螺。”

  新闻延伸

  中毒者可神经麻痹

  引起食用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新闻链接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等,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

  综合法制晚报、新民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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